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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体微腺瘤患者妊娠期的管理

2023-09-22 19:04:06 点击数:

1.垂体微腺瘤患者好娠的处

(1) 减少胎儿的药物暴露

澳隐亭可以穿透胎盘,因此如果用药,早在孕4周胎儿就暴露于药物,而此时正是胎儿器官分化的关键期。但在超过6000例的临床观察研究中,并未见应用澳隐亭使用者出现胎儿畸形率增加,一项长期随访观察孕期澳隐亭暴露的儿童到9岁,其发育异常的比例与对照组无差异,这提示澳隐亭孕期应用对胎儿是安全的。有限的文献提示垂体瘤患者用卡麦角林治疗受孕者也未出现胚胎的毒性反应。一项研究观察了卡麦角林治疗的垂体瘤患者85例,其中80例怀孕,在孕5周终止药物治疗,新生儿都很健康,母亲也未见异常,提示卡麦角林对胎儿和孕妇无毒性。但在有限的资料报道中,奎利高力显示出对胎儿安全的风险,因此孕期不建议给患者用该药。为了减少胎儿的药物暴露,国际内分泌协会及中华医学会妇科内分泌学组推荐,垂体微腺瘤患者一旦发现怀孕,应立即终止DA的应用。因为垂体微腺瘤肿瘤增大的风险较小,垂体微腺瘤的患者在明确好娠后应停用DA治疗。

(2) 妊娠期间垂体瘤的检测及处理:

正常人奸娠后泌乳素水平可以升高10 ~ 20倍左右,由于妊娠期间测定PRL对诊断垂体瘤是否复发或增大临床意义不大,因此,不建议反复复查PRL;但妊娠期间新出现的头痛、视野变化意味着肿瘤增大的可能,应立即安排MRI诊断,如需增强扫描建议用不含礼的造影剂,确诊后用澳隐亭治疗,般I周内改善缓解,若不能及时缓解症状建议手术治疗。CT在妊娠期间不建议用于垂体泌乳素瘤的诊断。妊娠期间肿瘤再次增大者给予澳隐亭仍能抑制肿瘤生长,但整个孕期须持续用药直至分娩。

(3) 哺:没有证据支持哺乳会刺激肿瘤生长,对于有哺乳意愿的妇女,除非妊娠诱导的肿瘤生长需要治疗,一般要到患者想结束哺乳时再使用DA。如果患者选择哺乳,应进行MRI扫描确定产后4~6周肿瘤大小与基线相比无明显变化。孕前应用DA控制垂体瘤的患者如果产后不愿哺乳,可重新开始DA治疗。